
材料图:农人正在看房。庄毅 摄
中新社北京9月20日电 (王庆凯)记者20日从中国农业村庄部得悉,中心村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村庄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宅基地办理的告诉》(下称,告诉)指出,村庄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政府鼓舞农人使用搁置宅基地展开农家乐、村庄旅行等。不得以各种名义违反农人志愿强制流通宅基地和逼迫农人“上楼”。
告诉指出,要树立部省辅导、市县主导、城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办理机制。村庄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标准。村庄乡民应严厉依照同意面积和建房标准建造住所,制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村庄乡民出卖、租借、赠与住所后,不予同意再请求宅基地。
告诉也指出,在人均土地少、不能保证一户具有一处宅基地的区域,县级政府在尊重农人志愿的基础上,能够采纳办法,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标准保证村庄乡民完成户有所居。
告诉表明,鼓舞村团体和农人盘活使用搁置宅基地和搁置住所,经过自主运营、合作运营、托付运营等方法,依法依规展开农家乐、民宿、村庄旅行等。城镇居民、工商本钱等租借农房寓居或展开运营的,要严厉遵守合同法的规则,租借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年。合同到期后,两边能够另行约好。
告诉指出,在尊重农人志愿并契合规划的前提下,鼓舞村团体活跃保险展开搁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意农人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造和村庄工业展开。但搁置宅基地盘活使用发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悉数用于农业村庄。对进城落户的村庄乡民,可经过多种方法鼓舞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告诉特别强调,要充沛保证宅基地农户资历权和农人房子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反农人志愿强制流通宅基地和逼迫农人“上楼”,不得违法回收农户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人进城落户的条件。严厉控制整村撤并,标准施行程序,加强监督办理。禁止城镇居民到村庄购买宅基地,禁止下乡使用村庄宅基地建造别墅大院和私家会馆。禁止借流通之名违法违规圈占、生意宅基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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