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京中冶盛世滨江锦绣华府开始交房,这原本是一件让大家期待已久的事情,但是业主们发现,想要验房、拿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因为在此之前,得先交上一年的物业费!
显然,开发商这样的做法并不合理,一旦交了费用收房后,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NO. 1|壹
在中冶锦绣华府业主收房的过程中,开发商要求先进行物业费的交结,把一年的物业费先交结完了,交完以后才允许业主进入小区去验房。业主询问,如果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质量上的问题怎么办?
对此,开发商不予理睬!
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有业主收到的交付通知书中声称: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或由于您的原因导致未能在2019年12月27日前完成房屋交付的,则自2019年12月28日起视为该房屋正式交付,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您来承担,且须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该房屋的物业相关费用。
业主们说,开发商的这些规定并不合理。
他们不愿意提前交物业费的原因是之前他们的房屋就出现多处质量上的问题。一旦交了费,房屋交接到物业公司,质量上的问题究竟是业主承担还是开发商承担,或是物业公司承担?业主们认为,必须在房屋质量没有一点问题的情况下,才会交纳相关费用。
简单梳理下:从目前来看,业主的诉求主要有这几点,第一,他们都以为想要验房必须先交物业费的做法不合理。第二,他们都以为小区施工还没有结束就不应当交付。第三,业主质疑房屋质量。
业主也把他们发现的部分质量上的问题汇总了一下,最重要的包含车道未完工,地砖大面积反碱,相邻阳台玻璃连接在一起,地下车库积水未处理等等。
其中,关于阳台设置不合理问题,如果其中一户要封阳台,另外一户不要封,就没法操作。
对此,开发商回应:不会产生这种的问题,不封到另外一边就可以了。玻璃整体并没问题,交付的时候,包括沙盘,还有合同里面都是这样的,这是小区外立面的一种设计。
此外,开发商表示,阳台的设置都是之前约定好的,而对于先交物业费才能验房的问题,同样也是之前合同约定的,并声称这是行业内的普遍规定。
据了解,双方除了有购房合同外,还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字迹较小,其中一条写着:房屋交付时,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契税、产权登记费、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对此,中冶锦绣华府业主,开发商提供的这个条款,把所有的风险全部转给了消费者,但是这是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作为这样的一个大企业,我觉得他们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
那么,开发商这一做法真的合理吗?
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发达认为,首先要明确,业主应该何时去交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合格的房子之后,那这样一个时间段,物业费是由业主来承担的。
我们大家都认为比较规范的程序是,先对房屋的现状,是不是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先进行交接交付,完成交付了,再由业主去缴纳物业费。
而对于补充协议中的规定,陆律师认为要界定这个协议是否属于格式条款。
如果补充协议片面限制了业主利益,那有一定的概率会被认定为是一个格式条款或无效条款。这个由谁来审定呢?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认定。
此外,针对业主们前期反映的种种问题,监管部门也进行了立案调查。南京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关分局局长黄强表示,监管部门也给双方进行了调解,进行了矛盾的缓和。从业主反映的问题来看,主要是房子的质量上的问题,我们对问题进行了了解,对开发商进行立案调查。他在销售楼盘过程中可能涉嫌违反一些规定,还需进一步确认。
NO. 2|贰
今年冬天被业内称为史上最坑的交付季,“塑胶人工湖”、千万豪宅水泥用手一抠就掉、严重缩水的绿化景观等等,不断暴击着买房人的心理!
杯里都是蛇影,风中都是鹤鸣,亲历过崩塌的人们,什么都不相信!
镇江部分楼盘的交付也出现了问题,对此,买房人一定要当心,必须在确定没有质量上的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收房,否则后患无穷!
如南徐中冶玉翠园因问题太多,交付不合格,被住建局紧急叫停!
学府路山泽园交付后,多户业主办不了房产证!
大港融恒紫晶香郡交付后,院子大幅缩水。南徐山林名墅交付后,车库变车位。
(图片来自:梦溪论坛)
宝华四季金辉,业主刚拿到新房,就发现房屋存在三大严重质量缺陷:墙壁严重开裂,裂缝裂到了隔壁邻居家,混凝土里还有塑料袋等垃圾!
此外,近日丹徒交付的华润金色阳光,被爆房屋质量存在多处问题,墙面破损严重,多处空鼓,还存在漏水、渗水的隐患。
丁卯即将首次交付的鼎星都市汇,被爆逾期交付,不给赔偿。而且,业主发现,大门没有按图纸施工,绿化景观全部受影响,涉嫌虚假宣传!
(图片来自:梦溪论坛)
来源:楼市好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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