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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通知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0-09 19:29:22  阅读:7140+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今日,小编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加速我市市区各项基础设施建造,改进城市投资环境和出产生活环境,进步城市归纳配套服务水平,经市委、市政府赞同,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扩展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征收规模的告诉》,该告诉从2019年10月1日起履行。

关于扩展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规模的告诉

各城镇场大街党(工)委,城镇人民政府、农场、大街办,市直及省、揭阳市驻普各单位:

依据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我市中心城区规模由原114平方公里扩展至约145平方公里。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加速我市市区各项基础设施建造,改进城市投资环境和出产生活环境,进步城市归纳配套服务水平,经市委、市政府赞同,现就我市扩展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规模相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收费规模

依照《普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确认的市区规模:西至揭普高速,东至厦深铁路及高铁起步区规模,北至汕湛高速及英歌山工业园规模,南至大南山城市公园及南边梅园,面积约145平方公里。

二、收费规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规范仍按《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纪要》(2010-4)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的决议履行,详细类别为:

(一)凡属宾馆、商场、铺面、工作楼以及修建层数十二层以上(含十二层)的高楼列为一类收费规范规模,按修建面积每平方米90元收取。

(二)凡属教育、文明、卫生、体育等公共修建、厂房以及修建层数十一层以下(含十一层)的高楼列入二类收费规范规模,按修建面积每平方米70元收取。

(三)凡属个人运用集体土地新建改建项目,修建层数十一层以下(含十一层)的高楼列入三类收费规范规模,按修建面积每平方米35元收取;修建层数十二层以上(含十二层)的高楼按一类收费规范收取。

(四)凡属气(站)库、加油站、地上停车场,按修建面积每平方米300元收取。

(五)修建物内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停车场,其修建造价已列入地上修建物造价,不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相关要求

扩展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规模作业从2019年10月1日起履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做到应收尽收,严厉实施“出入二条线”办理。

中共普宁市委工作室

普宁市人民政府工作室

2019年9月23日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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